(第6号)
目前,全市已确诊新冠肺炎病例例,发现疑似病例1例,与我区相邻的县相继有疫情发生,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西峰辖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凡湖北来峰返峰人员,其他重点疫区或途经重点疫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来峰返峰人员,一律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对拒不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在西峰辖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前,凡在区外疫区工作生活的西峰籍人员或其他县籍人员,平时在峰工作、经商、生活或有住所的离峰人员,应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管控规定,一律不得返峰来峰。违反规定返峰来峰的,必须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于干部职工的,同时依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辖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来峰返峰人员必须在入峰当天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告,凡不主动报告,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旅居史有关信息,拒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区所有社区、村组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居民、村民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出,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五、区内各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开工,在重点疫区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返峰。自行返峰的,必须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所需隔离场所由施工企业提供,费用自行承担。
西峰辖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00年月9日
来源:西峰人民*府网站
「庆阳本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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