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与医院各个发展阶段、不同时期相关的照片、图片、药方、票据、文稿、影视资料、实物等。2.医院历任**主要负责同志、知名专家、教授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和照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省、市级重点课题负责人,省、市级以上优秀获得者等)。3.国家、省、市级领导以及知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院视察、参观、访问或慰问、演讲时的照片、影像、题词、记录、文章、批示、手迹及相关报道等资料。4.撰写、编著、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使用过的有关典型纪念实物等。5.医院早期编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院徽、院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实习生证、借书证等)、纪念品、票证等。6.医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碑文及拓医院名称印记的物品等。7.医院、职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8.医院和职工个人各个时期医疗、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奖状、照片、实物、音像等,包括率先开展的手术治疗项目、特殊病例。9.医院和职工个人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10.医院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原件。11.医院职工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12.其它以上尚未列及但能够医院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实物。二、征集方法
1.对医院医院者,经医院采用将给予一定奖励。2.对珍贵的资料、实物、艺术作品,本人(亲属)有意保存的,医院可代为保管,或复制、扫描、翻拍后,将原件归还给本人(亲属)。3.医院将对所有征集到的历史文物、院史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统一保藏,采用后将在院史馆内长期展出。三、注意事项
1.提供实物或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便于联系并表示感谢。2.照片要求提供原件(翻拍照片要清晰),不做电脑处理。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图像清晰即可。3.提供照片时请同时附文字说明,注明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以及与照片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照片所有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四、征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第一阶段征集期限时间为:
年3月26日—年5月31日,并长期继续征集。
地点:医院宣传科
联系人:付睿
联系
院史馆的建设不但饱含着历代一院人的汗水与追求,凝聚着一院人的梦想和奋斗,也是平顶山市卫生事业发展历史的重要见证。真诚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参与、鼎力支持,同时也请全院职工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多方收集,提供线索,深度挖掘。医院历史发展相关的各类声像资料和实物,欢迎您与我们联系!医院院史征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