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阳市西峰区教育系统招聘40人公告
2、北京师范大学庆阳附属学校招聘27人公告
3、庆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公告
4、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招聘24人公告
5、庆阳市直学校招聘78人公告!
6、庆阳市正宁县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15人公告7、庆阳市正宁县年引进县外优秀教师公告
8、庆阳市合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9、西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主要事项包括:
审议了关于《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营情况和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营计划报告》《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决定:1、同意《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营情况和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运营计划报告》《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文批复实施。2、同意《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的请示》《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庆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庆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庆阳市人民*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中心),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6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新开户单位88家,净增单位39家;新开户职工0.48万人,净增职工0.09万人;实缴单位家,实缴职工11.93万人,缴存额16.2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19%、1.02%、-1.03%。年末,缴存总额.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缴存余额67.73亿元,同比增长10.7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年,3.0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7亿元,同比增长8.8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9.62%,比上年增加5.42个百分点。年末,提取总额51.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1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9.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27%、38.74%。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77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8万笔92.03亿元,贷款余额49.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28%、12.08%、9.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58%,比上年末减少1.0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年,发放异地贷款笔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万元。
(四)资金存储: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1亿元。其中,1年(含)以下定期15.9亿元,协定存款3.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58%,比上年末减少1.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97万元,同比增长13.93%。存款利息.1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5万元,其他5.3万元。
(二)业务支出:年,业务支出.13万元,同比增长12.8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9万元,归集手续费0.0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万元,其他0.9万元。
(三)增值收益:年,增值收益.84万元,同比增长15.22%。增值收益率1.33%,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万元。
年,上交财*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万元。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年,管理费用支出.24万元,同比下降11.62%。其中,人员经费.52万元,公用经费.66万元,专项经费.0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8万元,逾期率0.5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6万元。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0.93%,国有企业占10.47%,城镇集体企业占1.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2%,灵活就业人员占0.23%,其他占0.18%;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26%,国有企业占10.15%,城镇集体企业占6%,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9%,灵活就业人员占1.06%,其他占3.27%;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7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58%,租赁住房占2.4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81%,其他占2.8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9%,高收入占0.61%。
(三)贷款业务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3.6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2.34%,比上年末减少4.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07%,90-(含)平方米占83.99%,平方米以上占8.94%。购买新房占88.69%,购买二手房占11.3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7.4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2.5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44%,30岁-40岁(含)占53.82%,40岁-50岁(含)占18.82%,50岁以上占4.92%;首次申请贷款占7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
(四)住房贡献率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08%,比上年增加22.1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
为加强疫情防控,中心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倡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务平台、网上营业厅、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