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45号)精神,经市直和各县(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市委、市*府研究并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拟正式推荐刘伦佐等22名同志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个单位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12日至年4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庆阳市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庆阳市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08(传真)
联系人:贾华权张永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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