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诱发因素 http://m.39.net/pf/a_7465523.html根据共青团庆阳市委《关于开展年度“庆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庆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庆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庆团发〔〕19号)要求,现将拟表扬年度“庆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庆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庆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团市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4月21日—4月25日,共5天(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单位:共青团庆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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