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建管水平,更好服务企业生产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安市道路命名导则》等有关规定,按照体现人文精神、涵盖历史文化、反映风土人情、富有现代气息的道路命名原则,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新建的11条道路及9条变更名称的道路正式命名,现通告如下:
一、新命名的道路
(一)渭阳大道:国道高陵段,东起临潼区与高陵境连接处——张卜街道东关村塬常,西至泾惠十四路崇皇街道*庄村刘家庄段。
(二)泾野路:原二级网化路主线路段,东起高交路中王桥西口,西至泾惠八路与高三路交会处——鹿苑街道何家村魏家庙村西。
(三)中白渠路:原二级网化路主线路段,东起高三路通远街道灰堆村唐家窑段,西至通远街道湾子村渠北张段。
(四)中南渠路:原二级网化路主线路段,东起国道鹿苑街道北樊村北屯段,西至泾惠八路通远街道火箭村萧家段。
(五)原陵路:原二级网化路支线路段,东起泾惠八路通远街道火箭村徐家滩段,西至高三路通远街道灰堆村灰堆坡段。
(六)关贸路:原二级网化路支线路段,南起高泾路通远街道西张市村冯西段,北至通远街道湾子村渠北张。
(七)南场畔路:高陵场畔南侧道路,东起鹿苑街道马家村萧家北侧,西至何村社区南口。
(八)北场畔路:高陵场畔北侧道路,东起通远街道仁村小堡子南侧,西至何村社区东口。
(九)东清源路:垃圾焚烧厂东侧道路,南起奉正原底,北至垃圾焚烧厂北侧。
(十)南清源路:垃圾焚烧厂南侧道路,东起西禹高速西侧,西至西韩路。
(十一)北清源路:垃圾焚烧厂北侧道路,东起西禹高速西侧,西至西韩路。
二、调整名称的道路
(一)虎岭路:原鹿岭路,东起西韩街,西至南新街。
(二)旅游大道:原泾惠十三路,南起渭阳一路崇皇街道井王村段,北至通远街道何村吴郑坊马家。
(三)桑*大道:原泾惠十四路,南起渭阳一路崇皇街道*庄村下徐吴段,北至通远街道何村郝张。
(四)长庆大街:原长庆东路、长庆西路,东起泾渭生态半岛小区西门,西至泾渭一路。
(五)东方红大街:原东方红东路、东方红西路及西延伸段,东起西韩街与东方红东路十字,西至泾惠十四路通远街道官路村安王组西侧。
(六)高油路:原北环城路、高交路,东起临潼与高陵交界处——鹿苑街道江流村朱闵赵,西至北关十字。
(七)昭慧大道:原南环东路、南环西路、渭阳十路,东起临潼与高陵交界处——鹿苑街道江流村小赵,西至泾惠十四路崇皇街道绳刘村彭李北侧。
(八)西韩大道:原西韩街,南起渭河桥北口,北至鹿苑街道北樊村白马寺。
(九)一中路:原昭慧路,东起高陵一中大门口,西至西韩街。
三、注销名称的道路
(一)注销东西方向“东方红东路”“东方红西路”“鹿岭路”“南环东路”“南环西路”“渭阳十路”“长庆东路”“长庆西路”“北环城路”“高交路”“昭慧路”等11条道路名称。
(二)注销南北方向“西韩街”“泾惠十三路”“泾惠十四路”等3条道路名称。
以上新建道路及调整部分道路名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府年6月24日
来源:西安市高陵区人民*府
感谢您的认真阅读,如果喜欢本篇文章,就点个“在看”或转发到朋友圈,让更多的人看到!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知道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