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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2 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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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树贤等3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第一被告人获刑十年六个月

8月27日上午,由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树贤等3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恶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梁树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判处主犯张波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主犯梁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人员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年以来,被告人梁树贤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兰飞公司及个人名义向社会高息放贷,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归还,梁树贤、梁筱便纠集公司员工采取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字样横幅、统一身穿“讨债”字样马甲、阻堵大门、喷涂墙面等手段进行滋扰、纠缠,强拿硬要和强迫转让股份、产权的方式在公共场所聚众造势,暴力讨债,逐渐形成以梁树贤、梁筱为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内部层级明确且人员相对固定,长期从事高利放贷活动,纠集人员组成讨债组织,多次采用“软暴力”的讨债手段,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量刑建议适当,综合考量梁树贤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ND

文字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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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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