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供热期供热收费的公告
广大热用户:
-年度供热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收费标准本供热期供热价格标准继续按庆市发改〔〕号文件执行,居民供热价格标准为24元/平方米,居民缴纳20元/平方米,*府对居民按4元/平方米直接补贴至供热单位,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3元/平方米,居民和非居民供热价格均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二、收费时间从年10月30日开始,至年1月15日截止。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周日8:00—16:00,中午不休息(银行代收点按银行上班时间收费)。三、缴费方式和收费地点1.各收费网点配置扫码盒子、POS机,用户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