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疫情防控办2号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与以下时间、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不如实提供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一、活动轨迹
10月24日7:00至7:30宁县米桥镇老庙村八组到正宁县通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7:18左右县妇幼站附近“回头客”早餐店;7:34左右“一日三餐”早餐店(县烟草公司对面);8:30左右县供暖公司缴费大厅;12:00至12:20新都汇东边麻花店、隔壁小商店;18:00左右正宁县皇后生鲜店。
10月25日7:27左右“一日三餐”早餐店(县烟草公司对面);11:50左右新都汇市场内超市;12:00至12:21三秦面莊;12:15左右锦绣城西门重庆鲜面店;18:00至18:22西关十字理发店;18:39至18:41锦绣城天润发超市、周记黑鸭店;19:00至19:44东方百佳超市西侧“你好漂亮”理发店;19:50至20:10东方百佳超市。
10月26日7:10左右县妇幼站附近“回头客”早餐店;7:32左右“一日三餐”早餐店(县烟草公司对面);12:11左右锦绣城西门重庆鲜面店;16:50至17:07县供暖公司缴费大厅;18:00至18:13鸿福生鲜超市、锦绣城西门重庆鲜面店。
10月27日7:33左右“一日三餐”早餐店(县烟草公司对面);8:40左右县政务服务中心;12:00左右电焊一条街浩达宾馆隔壁小吃店;16:00左右县检察院对面申通快递门店;18:00至18:18安居小区附近鑫源超市、电焊一条街理发店;20:00左右南苑小区十字绿佳源蔬菜店。
10月28日7:28左右县妇幼站附近“回头客”早餐店;7:35左右“一日三餐”早餐店(县烟草公司对面);8:30至9:30医院核酸采样点。
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6:00)正宁县通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向村组(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告,并按规范就诊,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电话
正宁县防控办:-
山河镇:-
西坡镇:-
永正镇:-
榆林子镇:-
宫河镇:-
周家镇:-
五顷塬乡:-
湫头镇:-
永和镇:-
三嘉乡:-
正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9日
泾川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10月28日,我县收到庆阳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通报初筛阳性人员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现居我县。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出的部分相关人员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根据流调情况,现紧急寻找2名次密接人员,该密切接触者部分行程轨迹如下:
1.10月25日10点多在庆阳市西峰区街道乘坐一辆私家车(车牌不详,司机信息不详),12点左右到达庆阳市宁县长庆桥镇;
2.10月26日12点多在泾川县窑店镇街道乘坐一辆私家车车(车牌不详,司机信息不详),13点多到达泾川县城东御苑小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搭载该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女)的2名驾驶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乡镇、城市社区或泾川县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因隐瞒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
泾川县疾控中心-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29日
原标题:《甘肃两地发布公告,紧急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