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助力“地摊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
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各位销售商户:
按照《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紧急通知》等关于助力“地摊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要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结合区情实际,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管理与服务并重,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设立便民地摊市场7处:其中24小时经营市场1处(华兴美食城地摊式便民市场);限时(18时至23时)经营市场1处(昊鑫时代广场地摊市场);夜市餐饮市场5处(城北九龙路美食广场、城西王岭煤场夜市、城中桐树街美食广场、城东阳光名都夜市、城南住院部东侧夜市)
华兴美食城地摊式便民市场
昊鑫时代广场地摊市场
城中桐树街美食广场
城北九龙路美食广场
城西王岭煤场夜市
二、便民地摊市场摊位可经营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和非现场制作餐饮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烧烤等现场制作食品类摊位必须持实际经营操作人的健康证等许可证件,进入划定夜市餐饮市场规范经营。
三、对商业店铺门前人行道宽度适宜的商户,适当放宽行政审批门槛,经审批许可后方可出店经营,但出店经营的时间限制为18时至23时。
四、凡遇高考等重大活动或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暂停经营的,所有便民地摊市场、出店经营商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恢复原貌。
五、地摊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备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离场地净。凡不遵守市场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或在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外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对屡劝不改、违反规定的商户和个人,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并予以取缔。
六、所有便民地摊市场经营者须遵循“十不准”规定:
1.不准使用大功率音响噪音扰民;
2.不准一摊多位、私搭乱设摊位;
3.不准现场进行畜禽和活物宰杀;
4.不准乱扔乱倒、油烟油渍污染环境;
5.不准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和设备;
6.不准影响行人通行和交通安全;
7.不准欺行霸市侵害消费者权益;
8.不准在学校、医院、车站周边摆摊设点;
9.不准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盲道;
10.不准占用城市绿地、游园、广场及停车场。
“地摊经济”的发展是在规定的政策条件下有序进行,并非随意摆、任性放、肆意占,希望广大销售商户从即日起积极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划定的便民地摊市场规范经营。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主动前往周边设定市场进行选购,助力“地摊经济”,增强城市活力。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范围为西峰城区,有效期具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市区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年7月5日
番外:
小编已经忍不住先行体验了~美味挡不住,快快行动起来吧!
来源:西峰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