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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社中心卫生院关于开展地方病现症患者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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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中心卫生院

关于开展地方病现症患者调查的公告

尊敬的居民:

您好!

为进一步摸清我乡地方病现症病人底数,依法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切实将地方病防治的各项惠民*策落实到每一位患有地方病的患者,根据庆阳市西峰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对全区地方病现症病人进行调查的通知》(西地病发[]14号)要求,现将什社乡地方病现症患者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时间

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居民中诊断为各类地方病患者。调查病种包括大骨节病、克山病、碘缺乏病(Ⅱ度及Ⅱ度以上患者,Ⅱ度以下不在此次调查范围)。调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3日结束。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所需资料包括

诊断证明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2、诊断机构要求

此次地方病现症调查认定的诊断证明开具医院(医院),什社中心卫生院(全科医疗科)。

3、资料收集机构

请各位现症患者在本次调查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居住地的村卫生室。

三、诊断费用

本次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确诊时所产生的检查费用由患者自理。

四、特殊情况人群的资料提交

对常年卧床、行动不便、孤寡老人、残障等确无经济能力就医,医院进行确诊的地方病患者,由亲属将信息报送至各村卫生室,并配合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填写《地方病现症特困救助患者信息表》,由卫生院根据上报情况统一安排“送医上门”服务。

五、签订知情同意书

1、所有现症患者提交诊断资料后,经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资料审核后,由患者本人或患者的直系亲属按照要求签订《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地方病现症患者管理知情同意书》。

2、按照前期管理底数,对因确实患有地方病,但本人拒绝提交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的患者须在《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地方病现症患者管理知情同意书》中勾选:“本人不同意纳入地方病现症患者管理,后期若不能享受地方病相关*策,后果自负”,并签字按指印。

3、在本次调查时因未及时主动提交相关诊断资料,而未能录入地方病现症患者管理系统,造成在后期不能享受地方病防治相关惠民*策的后果自行承担。

4、拒绝在知情同意书中签字的,一律视为放弃现症患者管理,且后果自负。

六、惠民措施

1、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持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等地方病现症患者在后续治疗管理过程中优先享受惠民*策。

2、经本次调查确诊后,纳入地方病现症管理的患者,根据患病情况由卫生院按照上级下达的治疗*策统一安排进行治疗。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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